一、依據:
- (一) 教育部 101 年 7 月 10 日臺中(一)字第 1010126637 號函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
- (二)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1 年 9 月 17 日南市教中(一)字第 1010779295 號函訂定發布「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
- (三) 本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二、目的:
- (一) 增進學生認識自己、關心他人、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 (二) 輔導學生尊重生命,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精神。
- (三) 提供學生回饋學校、社區及社會之機會。
- (四) 養成學生將品德融入生活體驗,以達『愛』為核心的全人教育。
三、實施目標:
- (一) 多元參與:設立多元服務方式,提供多元的選擇,讓不同背景學生都能有機會運用自己的能力。
- (二) 統整融合:在本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上,融入課程並結合教育政策。
- (三) 合作互惠: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協同合作,建立目標,決定進行方式,以滿足雙方需求,並增進彼此能力。
- (四) 從做中學:以學習為基礎,讓學生在服務實作中應用習得知能,透過反思連結課程學習與服務經驗。
四、實施原則:
- (一) 啟發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意願。
- (二) 發揮學生社團之功能。
- (三) 配合學校教育之特性。
- (四) 依據學校周圍社區環境之需求。
- (五) 具有教育性、持續性與利他性之服務性工作。
五、工作小組:
本校服務學習工作小組,置成員 12 人,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訓育組長、生教組長、衛生組長、教學組長、設備組長、輔導組長、教師代表 1 名、家長代表 1 名組成。擔任上述人員採學年任期制均為無給職,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學務主任為執行秘書,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本工作小組應於開學前組織,並召開服務學習工作會議,每學期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