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6 月 13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10054882 號函辦理。
二、跟蹤騷擾防制法於 111 年 6 月 1 日施行,教育部彙整內政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相關宣導資源,請加強對學生、教師及家長之宣導,以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
三、檢附「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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