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月 1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18213 號函
辦理。
二、旨揭日程表,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各入學管
道辦理期程之重要憑據,請學校務必配合辦理。
三、本案攸關學生權益,請貴校務必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
及學生家長,學校若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亦請一
併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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